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豫财会[2004]91号
关于印发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
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郑各单位:
根据豫财会[2001]25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现将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的组织、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及后期管理工作。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上述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凡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可自愿参加在各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班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
三、报名时间
各市应于2004年11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四、考试日程,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会计实务》,《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电算化》,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2005年) |
考试科目 |
3月26日 9:00---11:00 |
财经法规 |
3月26日14:30---17:00 |
会计实务 |
3月27日 9:00---11:00 |
会计基础知识 |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一门科目,由于其科目的特点,考生可在一年内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考试点参加考试,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
五、各市应本着以考养考的原则,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即每人每科收费25元,不得乱收费。
附件: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在主页下载栏下载)
河南省财政厅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