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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南阳考区)部分科目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南阳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 98天前 | 3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位考生: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南阳考区)部分科目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

(四)《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三、申请科目免试的流程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19日至7月1日期间,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张衡东路396号南阳市财政局办公楼501室)完成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市会计考办复审后于7月8日前报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予以审核确认。


全文及附件下载:关于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南阳考区)部分科目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南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