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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 作者:南阳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 607天前 | 651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3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须在我省报名开始日期前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henan.gov.cn/ztzl/kj/)完成“信息采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对于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报名参加并通过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


3.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南阳市参加考试。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具体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的大纲为准。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00:00至2月27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月28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月28日18: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9日00:00至5月12日23:59。


5.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具体时间为8:30--12:00。


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以上报名、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全市统一。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


四、报名点咨询电话


南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